境外国资工作局主要职责包括:指导所监管企业国际化经营和境外资产布局优化、结构调整;承担境外资产监督工作;加强境外投资经营风险防范化解;负责境外突发事件和危机处理。
境外国资工作局局长为朱凯,下设机构包括国际化经营处、风险防范处、监督治理处、应急管理处。
探索建立一套既能坚持国有资本所有权,又能适应境外市场环境、符合国际规则的、专业化的跨境资产监管与经营指导体系。
国务院国资委4月8日公布,国务院国资委成立境外国资工作局。
官网显示,境外国资工作局局长为朱凯,下设机构包括国际化经营处、风险防范处、监督治理处、应急管理处。据官网信息,朱凯,男,曾任国资委规划发展局副局长,国际合作局副局长、局长,深耕国资监管、国际产业合作与海外布局规划多年,专业履历与新机构职能高度契合。
据悉,境外国资工作局主要职责是指导所监管企业国际化经营和境外资产布局优化、结构调整,承担所监管企业境外资产监督有关工作,加强境外投资经营等方面风险防范化解,承担境外突发事件和危机处理有关工作。
“国务院国资委成立境外国资工作局或主要与当前我国企业国际化经营加速、境外资产规模持续扩大以及外部环境复杂性上升密切相关。”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认为,近年来,中央企业“走出去”步伐加快,境外投资和资产布局显著扩张,对专业化、系统化监管提出更高要求。
据某位了解国务院国资委职能分配的人士介绍,在没有成立专门境外国资工作局之前,央企境外资产、国际化经营的监管存在多部门分散协同、无专门统筹机构的模式,核心涉及国资委内部3个核心厅局:
一是规划发展局。核心负责央企境外投资顶层规划、布局优化、重大项目核准、备案,统筹境外产能、资源、市场布局,审核央企境外投资负面清单、非主业境外投资限制,是境外投资“入口”管理部门。
二是财务监管局(产权管理局):聚焦境外资产产权登记、财务并表、境外国有产权流转、境外子企业股权管理、境外资产减值/核销、境外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是境外资产“家底”与产权监管核心。
三是综合局/监督追责局:承担境外经营合规监督、境外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境外腐败与利益输送查处,对接境外合规审查、反贿赂、反垄断等风险,同时联动审计署、驻委纪检监察组开展境外专项监督。
“无统一统筹、职责交叉、风险预警与应急割裂、政策传导与监督落地不畅。”上述人士说,在当前地缘政治冲突、国际制裁、法律合规差异等外部风险频发的情况下,亟需专门机构统筹协调风险预警与危机应对。
长期从事国资国企改革研究的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大学产教融合研究院执行副院长刘兴国告诉第一财经,国务院国资委新设立境外国资工作局,其背后确实有深刻且紧迫的现实考量。这主要源于两方面:一是境外国资投资发展面临日益凸显且复杂的风险;二是境外国资管理与境内监管存在显著的客观差异,使得传统监管模式难以有效覆盖。
“国资委成立境外国资工作局,正是为了直面这些差异,探索建立一套既能坚持国有资本所有权,又能适应境外市场环境、符合国际规则的、专业化的跨境资产监管与经营指导体系。”刘兴国说。
长期以来,央企境外资产监管存在“九龙治水”问题:国际化规划、境外产权、财务风控、监督追责等分属不同部门,职责分散交叉,导致政策传导不畅、监管响应滞后。
李锦指出,当前央企境外资产覆盖180多个国家和地区,规模达十万亿级,国际化经营已从“规模走出去”转向资本、技术、标准全球化,原有分散监管模式难以适配。
清华大学现代国有企业研究院研究主任周丽莎也认为,央企海外业务面临地缘冲突、合规审查、资产安全等多重挑战,此前监管多侧重前端审批,中后端明显短板,新设专职机构是职能监管与产业发展的刚需。
“此举核心是把境外资产从‘多头管’变成‘一口清’,实现海外业务‘一盘棋’统筹。” 李锦表示,新机构的设立,既是完善国资监管体系、填补制度空白的必要举措,也是应对复杂外部环境、守住境外国资安全底线的关键落子。
境外国资工作局下设国际化经营处、风险防范处、监督治理处、应急管理处四个处室,对应“指导+监管+风控+应急”四位一体职能,形成“投建营管退”的全流程闭环。
周丽莎分析称,这四个处室中,国际化经营处统筹布局优化;风险防范处负责全维度风险防控;监督治理处落实资产监督与追责;应急管理处牵头处置突发事件。四者联动,平衡“促发展”与“防风险”。
针对境外资产“看得见、管不着”的痛点,两位专家均提及穿透式监管。周丽莎表示,将按风险等级、国家敏感度分类施策,低风险市场适度放权,高风险领域从严穿透;同时依托数字监管平台动态监测财务、产权等数据,不干预企业日常经营。
李锦认为,新机构将打通境外投资、产权、风控等制度衔接,实现全流程可管、可控、可追溯。
近十年来,央企及国企“走出去”步伐加快,境外资产规模迅速膨胀,与此同时各类风险隐患也大幅上升。刘兴国分析,譬如实体经营项目面临的政治风险,金融衍生品投机风险,恶性竞争内耗与决策失误风险,腐败与利益输送风险,经营与合规风险等。面对错综复杂的风险构成,过去分散在多个部门的监管模式难以形成合力,成立专门机构进行统筹指导、风险预警和危机处理,可以更好解决问题。
据业内人士介绍,此前就有央企海外项目因上述各种原因遭受损失。如某央企境外矿产项目因未充分研判当地政局动荡、法律风险,项目投产后遭遇政权更迭、矿产政策突变、资产被强制国有化,前期投资超百亿元损失。再如某通信央企海外子公司因未遵守当地数据合规要求,遭遇巨额罚款、业务冻结,境外市场份额大幅萎缩。
周丽莎说,这些案例说明,专门设立境外国资工作局,既是应对央企境外资产规模扩大、风险复杂化的必然选择,也是实现“安全出海、规范经营、国有资产保值”的关键保障。
对于成立境外国资工作局产生的影响,李锦认为,将会对央企境外资产监管更严更专,促使其境外投资、并购、产权变动更规范;风控更前置,企业出海先过“风险关”,合规要求会更高;支持更聚焦,服务国家战略;应急处置更有力;低效境外资产退出更有序。
周丽莎表示,未来,面对地缘冲突、长臂管辖、合规审查、人员安全等风险将有专门机构压实监管责任、守住不发生重大境外风险的底线,通过统一标准、风险兜底、应急保障,降低企业出海试错成本,让央企“走得稳、走得远”,本质是高质量支持出海



